2019年7月16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第2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2019年第二季度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35件。 本期发布的《2019年第2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表显示,抽样自上海康林仁和家庭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标示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全自动手腕式血压计(型号规格:CN1008SZ0510M00897;批号或编号:UB-510)样品被检出标识要求项目不合格;抽样自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徐汇店、标示深圳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压缩式雾化器(型号规格:JLN-2305BS;批号或编号:20140800701)样品被检出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项目不合格。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抽样单位应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加强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召回相关产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和抽验力度。 2019年第2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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