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鸡肝:将分离出来的鸡肝洗净沥水后称重,净重调称范围在1010—1015g之间,摆 1kg小铁盘,摆盒时要求正面朝上、外形美观。每八盒摆一盘。。 质量要求:外观美观、无病变鸡肝、无恶性杂质,血块、鸡毛等,特别应注意无较大脂肪油。重量符合要求。 2、鸡心:将分离出来鸡心的洗净沥水后称重,净重调称范围在1010—1015之间,摆1kg小铁盘,最上层心尖朝上,外形美观,每八盒摆一盘。 质量要求:外形美观、无病变鸡心、无恶性杂质、多余脂肪、气管、淤血等,重量符合要求。 3、鸡胗:将鸡胗去内容物,洗净沥水后进行分级,①36g以下,摆盘单冻包装,8kg/盘,溢加量为60—80g,即每盘重量为8.060kg—8.080kg之间,每盘摆4层,每层2kg,不能有粘连鸡胗。②36g以上,摆1kg小铁盒包装,重量范围在1020—1025之间,顶层与底层必须摆放8个鸡胗,外形美观,每八盒摆一盘,盘面覆盖单片。 质量要求:分级明确,摆盘正确,鸡胗处理干净,不得有肠头、沙粒、内容物、鸡毛、恶性杂质、破裂鸡胗不得放顶层与底层。 4、鸡爪:将经过去爪皮后的鸡爪进行修剪,去除残留爪皮、爪垫,然后分级,分级设为五个标准: 大爪:重量范围在55g以上(不包括55g)。 中爪:重量范围在36—55g(包括36、55g)。 小爪:重量范围在35g以下(包括35g)。 断爪:所有断裂的爪子均为断爪或加工凤根凤爪。 花爪:爪面颜色有灰色斑块的爪子为花爪。 称重:净重范围在1008—1011g之间(带包装袋),用专用彩袋包装,下层掌面朝上,上层掌面朝下,每盘12袋。凤爪8袋/盘,凤根10袋/盘。 残爪:包括变质、打烂的鸡爪,不分级。10kg/盘,溢加量:30-40g。 质量要求:分级明确,修剪干净、摆袋整形美观,重量符合要求,封口严密。 5、腺胃:将洗净后的腺胃称量包装,用专用彩袋包装,称量范围在502—505g之间(毛重),封口后摆盘,每20袋/盘。 质量要求:无饲料、鸡毛、粪便等恶性杂质,无混杂品及病变产品,整形美观,封口严密。 6、脾脏:将洗净的脾脏去掉多余脂肪淤血后称重包装,用专用彩袋包装,冻品称重范围502—505g之间(毛重),封口后摆盘,(20袋/盘)。鲜品:称重范围1010-1015kg/袋(毛重),封口摆盘,(10袋/盘)。 质量要求:无饲料、鸡毛、粪便等恶性杂质,无混杂品及病变产品,整形美观,封口严密。 7、中装鸡:为正常无病鸡胴体,带头。按重量范围进行分级。 ①650—800g②850—1200g③850g以下④1200g以上,用中装专用彩袋包装,装袋时将头脖用右翅压住,装袋后用线绳扎口,注意线头不能太长,摆方盘,12kg/盘,重量范围在12.300—12.500之间。 质量要求:鸡只无炎症,鸡毛、体腔内无残留内脏、鸡体不得有任何污染,整形美观,包装美观,重量符合要求。 8、二级白条:是因加工过程操作不当,使鸡体局部受伤淤血、局部皮肤破损,大胸烫白,鸡体过小(最小不低于500g),或因物理性致死、致伤造成的放血不良,鸡体颜色呈粉红色无变质现象。肌肉保持良好弹性,仍符合人类食用的降级鸡只。 分级:按重量要求分为1000g以上和1000g以下2个规格。 包装:用彩袋包装,装袋后用线绳扎口,装方盘,12kg/盘,重量范围在12.300—12.500kg之间。 质量要求:分级明确,鸡体无污染病变,体腔无残留内脏,包装正确,重量符合要求。 9、高温鸡:是指宰前死亡,宰后鸡体内血液未能完全放出遗留体内,造成鸡体颜色黑红色,皮肤无光泽,肌肉失去弹性,不适宜人类食用的不合格鸡只。 无分级标准。 包装:装袋后用线绳扎口,注意线绳的长度及袋口的长度,15kg/盘,范围在15.030—15.040kg之间。 质量要求:鸡体无鸡毛、污染、体腔内无残留内脏。 10、鸡油:分为20kg鸡油与2kg鸡油两种规格。 20kg鸡油:洗净杂质后,装入20kg方盘中,内放衬袋,重量范围在20.030—20.050kg之间。 质量要求:无任何杂质(鸡肝、鸡毛、粪便、病变杂质、沙粒)水份不能太多。 2kg鸡油:去净杂质后,用24*32彩袋包装,重量范围在2020—2025之间(毛重)装袋后封口,每6袋/盘。 质量要求:无任何杂质、污染、重量符合要求,封口整形美观。 11、鸡肛:将剪下的鸡肛称重后,20kg/盘,溢加量30—50g 12、苦胆:20kg/盘,除水份,无恶性杂质,溢加量30—50g 13、鸡头:修剪:将鸡头用水浸泡后,除去多余脖皮、鸡毛、鸡嘴。 分级:分为56g以上L头(包括56g),55g以下S头(包括55g)。 高温头:放血不良、死鸡头,残缺不全被打烂的鸡头。 包装:将分级好的鸡头用专用彩袋包装,包装时相对排列,顶部朝上,高温、次头、重量范围在2015—2020g之间,L头控制在1010-1013,S头在855—858之间(净重),注意做好袋外标识。 摆盘:一盘8袋。 14、次杂品:包括:心包炎、病死鸡内脏,修剪下的胸炎皮、病变皮、病变翅、腿、修剪高温鸡时修下的鸡尾,及其它变质产品。20kg/盘,鸡架盘,溢加量30—50g。 15.次肝:死鸡鸡肝、鸡心、脾脏等,不包括鸡肺。20kg/盘,鸡架盘,衬白箱袋。溢加量30-50g。 编辑:food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