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准: | 带骨上腿 | 检验数量:10盘/次,每天3-5次。 | 分级:L141g以上,M121-140g,S120g以下;或L161g以上,M141-160g,S140g以下。分级后>5g的为不合格每个扣1元,每次100个。 | 摆形:单层或双层摆放排列整齐,防止粘连。用不同颜色的垫纸区分级别:亏皮摆错的不得超过96%每个百分点罚1元。摆完的上腿周围禁止有积水,皮炎腿、带长毛、淤血严重腿,有一处不合格扣1元。用错垫纸的,每盘扣5元。 | 普通腿肉 | 检验数量:5盘/次,每天3次以上。与双汇同时加工时次数根据产量定 | 修剪:软骨<2cm的不控制,>2cm的控制在10个之内,>一个-1元硬骨<0.5cm的不做控制;0.5-2cm控制在≤5个。10>、<5个的每个-1元;>10个的每个-2元鸡毛每发现一处-5元鸡头、脖、架、锁骨、爪、翅类、琵琶腿、带骨腿、骨棒、尾、等每个-20元;鸡嗉囊禁止出现,每个-30元;脂肪含量:≤11%,超出一个百分点-10元。 | 计量:10000g+/-20g,(9980-10020),对于+/-标准(30-50g)的每件-1元,+/-(50-100g)的每件-2元,+/-(100-200g)的每件-3元,+/-(200-1000g)的每件-5元。1000g以上-10元。 | 刀伤:>1公分的或穿透性刀伤控制在5%以内,每个百分点奖罚2元。(每抽查5件腿肉时,刀伤测2次,要与腿肉同步) | 将腿肉上的腿软骨修剪下来,每漏掉1个罚1元,腿软骨上带肉控制在30-40%。对于低于29%的和高于41%的,每个点罚1元。控制在标准之内每人奖励2元;腿肉上的软硬骨要修净(奖罚标准执行双汇标准)。 | 剔骨:骨棒带肉20根控制在50g内奖3元/次,50-60g的每2g-1元,>60g的每1g-1元。 | 切琵琶腿:要求琵琶腿皮长于肉0.5-1.5cm(以遮住断面一半为准),修掉内侧耷拉皮,皮长于2cm的为不合格,合格率控制在95%以上,每个百分点奖罚1元(单人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