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硫磺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硫磺。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