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9年1月14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DAWR)发布IFN 01-19号公告,就重新制定进口食品管理条例进行意见征求。 据了解,澳大利亚进口商业食品受1992年《进口食品管理法》及其附属立法管制,包括1993年《进口食品管制条例》,这些法规将于2019年10月1日自动废止,因此拟重新制定该条例。修订草案在原条例基础上,部分拟修订内容包括允许使用公认的品质证书以进口一些重要的风险食品、将用于个人消费(免于计划)食品的重量和体积修改为1公斤或1升、将用于个人消费的禁用植物和真菌的准许进口量修改为0kg以管理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等。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