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108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食品和畜产品的标示标准。 2.根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修改的食品类别对“各类食品的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进行重新整理。制定解冻后可流通销售产品中增加的果蔬汁、其它水产加工品(仅限杀菌和灭菌后真空包装的产品)的标示标准。 该告示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