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现将涉及我市的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
(一)抽样基本情况。不合格产品名称:状元糕规格型号:150g/盒,生产日期:2021-05-06,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标称生产单位: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被抽样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金港镇快乐购超市。
(二)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调查,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共生产该批产品77盒,用于抽样检验20盒,已销售57盒。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依法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召回,未有召回。
我局要求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等后续工作的同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核查处置结果我局将另行通告。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