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 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市(县)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15个):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天津市、山西省、云南省、浙江省、湖南省、贵州省、重庆市、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安徽省、四川省。
禁止调运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的相邻省(14个):河南省、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黑龙江省、青海省。
禁止调运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5个):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山西省、云南省。
禁止调运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市(县)(10个):天津市蓟州区、浙江省台州市、贵州省毕节市、重庆市丰都县、湖北省黄冈市、江西省上饶市、福建省莆田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徽省池州市、四川省宜宾市。
凡经陆路跨省调运进入广西的生猪不得途经疫情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