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号),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销售的(瑶家竹叶味)糍粑
(一)京东瑞之露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桂林瑞之露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盛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瑶家竹叶味)糍粑(生产日期:2018-10-3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桂林瑞之露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12号世纪花园29-31#6-7-1号房。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桂林瑞之露贸易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