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我局组织对江西省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经评估及征求意见,拟废止25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标准化处提出处理建议。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廖珊珊
电话:0791-86355633
传真:0791-86355153
邮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拟废止地方标准清单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拟废止地方标准清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