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10类食品97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1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1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酒类441批次,粮食加工品3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乳制品5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贵阳市白云区酱菜厂生产的特鲜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标称福泉市四妹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盐水渍豆豉(水豆豉)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得使用);标称清镇市崔记黄粑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黄粑,标称贵阳名草堂绿色植物科技开发中心生产的百岁草调味料检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超标;标称贵阳云岩鹏亮鸭脖店生产的鸭爪(卤制)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使用);标称贵州省印江自治县慕龙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慕龙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九眼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峰源包装饮用水,标称贵阳永盛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滋润天然饮用泉水,标称贵州盘州品思源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众品思源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坤坤食品厂生产的香香猪(调味面制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六盘水市、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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