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双方签订使用协议后,标志使用人可以选择农产品地理标志印刷使用或加贴使用。如印刷使用,需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进行;如要加贴使用防伪标识,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征订,部级工作机构进行协议备案,信息核实、标志发放等工作。 一、审批内容 1、标志的使用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满足地标使用申请的规范 3、标志使用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 二、法律依据 1、《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2、《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 三、办事条件 1、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2、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3、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4、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5、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6、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 其中材料1~5由标志使用申请人提供,材料6由登记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 四、承诺时限 无具体时间要求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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