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任务要求,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